各单位:
按照学校分配制度有关文件规定,经本人申报,单位初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将2017年度在职人员岗位津贴申报及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7.5.27--2017.6.7)。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拟于下月工资中予以调整并进行一次性补发、补扣等结算工作。
2、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教职工,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交单位收集汇总,由单位统一交人事处工资福利科,人事处汇总后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二次公示。
3、因2017年新设机构调整人员聘用尚未完全到位,故本次公示表暂使用工资发放系统中的单位名称。
4、因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将有关精神及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具体未尽事宜可咨询人事处工资福利科(0743-2198016)。
附:2017年在职人员岗位津贴申报及审核情况公示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