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18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
申报人员审核情况公示
(第三批)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吉大发[2018]20号)、会议纪要[2018]1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审核,校务会审定,现将2018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申报人员审核情况进行公示(第三批),公示期为12月26日至28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工作小组反映,如有违纪违规,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纪检监察室反映。
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后无异议的入选人员,请到人事处人才办签订《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入选人员聘任协议书》。
纪检监察室 电 话:0743-8564814
电子邮箱:jdjw@jsu.edu.cn
工 作 小 组 电 话:0743-2198017
电子邮箱:jdszk@126.com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