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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18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申报人员审核情况公示(第三批)

发布时间:2018-12-26 浏览次数:

吉首大学2018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

申报人员审核情况公示

(第三批)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吉大发[2018]20号)、会议纪要[2018]1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审核,校务会审定,现将2018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申报人员审核情况进行公示(第三批),公示期为1226日至28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工作小组反映,如有违纪违规,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纪检监察室反映。

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后无异议的入选人员,请到人事处人才办签订《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入选人员聘任协议书》。

纪检监察室   电    话:0743-8564814

            电子邮箱jdjw@jsu.edu.cn

工 作 小 组  电    话:0743-2198017

            电子邮箱jdszk@126.com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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