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19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申报提前考核人员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吉首大学年薪制管理办法(试行)》(吉大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工作小组审核,现将2019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申报提前考核人员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31日至8月4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人事处人才办反映。
联 系 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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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吉首大学2019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申报提前考核人员审核情况明细表
人事处人才办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