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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3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吉首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37号),现就2025年吉首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202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教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5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及应用”“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 (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 专业技术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 业知识。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 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 学时。

三、培训用途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吉首大学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详见附件一。

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取得

学时认定单取得:须在省人社厅系统完成学时核认工作(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个人下载“智慧人社APP”扫码登录,详细步骤见湘人社办函〔2025〕37号文件。参评正高职称需要完成2020-2024年学时核认,才能下载学时认定单;博士参评副高需要完成2023-2024年学时核认,才能下载学时认定单。本硕参评副高需要完成2020-2024年学时核认,才能下载学时认定单。提供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材料及审核、下载认定单请详见附件1湘人社办函〔2025〕37 号文件和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认定常见操作问题说明。

五、参评职称时需要的继续教育材料可提前做好准备)

1.参评高级职称:需要提供学时认定单和2025年度事业单位培训管理平台生成的合格证书

2.参评中级职称:需要提供2023-2025年度事业单位培训管理平台生成的合格证书

3.博士认定中级职称:需要提供2025年度事业单位培训管理平台生成的合格证书

4.认定初级职称:需要提供2025年度事业单位培训管理平台生成的合格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涉及到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教师个人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该工作的宣传与发动工作,自本通知下达后要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省人社厅系统于5月20日正式启动学时核认工作,请参评高级职称的教师们于5月23日-6月25日在省人社厅系统完成学时核认单申请;步骤见湘人社办函〔2025〕37号文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37号)

附件2: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认定常见操作问题说明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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