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发2024年度奖励性绩效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快2024年财政资金执行进度,落实学校相关工作部署,拟第二次预发2024年度部分奖励性绩效,具体发放方案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24年在职人员(含人事代理)。
二、发放标准
2024年度第二次奖励性绩效预发标准1.5万元/人。
不予预发人员
为避免个人预发金额超出全年应发奖励性绩效,以下人员年终绩效不予预发,于年底一并结算。
(一)2024年度12月份前退休人员;
(二)2024年度新进人员;
(三)2022年度岗位津贴审核待扣款人员;
(四)脱产读书人员;
(五)张家界学院派出人员;
(六)2022年岗位津贴审核待扣款人员;
(六)其他原因暂不发放人员(正在办理离职手续人员、有考勤异动人员等)。
人事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