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以及“2024年湖南省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及分配
全国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中要求:“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要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倾斜,要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要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要向援派干部教师倾斜”,并对各省推荐对象的结构比例有明确的要求。为按结构比例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省教育厅对我校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推荐1个内设二级机构参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推荐2名人选参评“先进个人”(可在“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4个类别中选择),其中至少有1人必须是思政理论课教师、辅导员或思政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详见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附件中的“2024年湖南省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程序,采取基层单位公示、省级范围公示和全国范围公示三级公示制度。
1.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需要说明的是,经请示教育部人事司,因为材料报送时间要求紧,所以基层公示可与报送材料同步进行)
2.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拟推荐对象需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其中对推荐人选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3.学校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推荐工作报告等推荐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推荐材料务必于6月17日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办(创业园408室),电子稿发送到邮箱jsujsb@126.com。
2.报送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请将纸质版初审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其中《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一式5份,其他材料均一式2份,并刻盘报送电子文档 ,同时登陆“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系统”http://www.jybz.edu.cn提交相关信息。
3.联系人:许斌、林磊,电话:0743-2821050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