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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

吉首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

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南省省级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吉首大学2023年芙蓉计划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方式

面向吉首大学在职专任教师(不含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思想政治工作者)进行遴选。

二、遴选与推荐名额

全省共遴选芙蓉教学名师100人。吉首大学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

三、遴选条件

候选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等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强享有较高声望,得到师生及业内公认。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传帮带作用发挥明显,近6学年(2016-202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96 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至少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 60 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现任校级领导职务者不列入遴选范围。

3.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和芙蓉计划项目的不列入遴选范围。

四、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向所在学院书面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初审后报学校,学校组织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候选人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五、评审认定

(一)评审组织

学校组建芙蓉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选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评选专家组专家由评委会综合考虑遴选组成

(二)评审标准

评委会依据《2023年芙蓉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附件2)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审程序及方式

1.专家评审。评审分专家组评审和评委会审定两个阶段。

1)专家组评审采用现场会议评审,确定进入评委会审核人选。

2)评委会在听取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形成建议人选名单。

2.组织认定。学校根据评委会意见,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3.公示公布。学校对入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审定后上报完成推荐

六、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个人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书面材料1份,电子版材料1份。文件标题命名为“吉首大学+姓名+推荐表”。

2.相关佐证材料书面材料1份,PDF电子版材料1份。专著、论文等只需要封面、关键页面等。学院党组织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合并装订。总页面不超过50页。文件标题命名为“吉首大学+姓名+佐证材料”。

3.教学案例。参评人员应提交9月30日前所讲授的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完整课堂教学案例,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授课视频应真实体现课堂教学的全部师生活动实况,使用单台摄像机不间断录制,允许镜头适当移动,但不能进行镜头切换和后期编辑;授课视频应声音清晰,时长为一堂完整授课的时间长度;授课视频格式为MP4,编码方式H.264,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 ,码率不低于2048Kbps,帧率25fps,音频双声道。文件标题命名为“吉首大学+姓名+教学案例”。

(二)单位材料

1.推荐报告。由学院出具推荐报告,就人选的推荐过程、遴选程序、具体结论等进行详细说明。

2.《推荐人选汇总表》书面材料1份,PDF电子版材料1份。文件标题命名为“xx学院+汇总表”。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汇总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与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创业园4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sujsb@126.com。联系林磊;联系电话07432821050

七、其他要求

1.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并认真做好芙蓉教学名师择优推荐工作。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教学水平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2.芙蓉教学名师支持期为3年,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在支持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单位,确需变更须经省教育厅同意并报省委人才办备案,否则一律取消支持资格。

3.本通知相关附件资料可在湖南省教育政务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子网下载网址http://jsc.gov.hnedu.cn/xzfw/)

 

附件1.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62号)

附件2. 2023年芙蓉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

附件3. 2023年芙蓉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4. 2023年芙蓉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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