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
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各单位:
教育部拟于近期开展 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湘教通〔2023〕25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截至 2023 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2年 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 38 周岁,即 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 5 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截至 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即 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 5 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具体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详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1个奖项。
三、推荐流程
1.有意愿申报的教师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2)或者《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3),报所在单位(学院)。
2.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填写的《推荐书》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于2023年9月5日前将候选人纸质材料(推荐书及附件材料1份)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人事处408室)。电子版发送到jsujsb@126.com。
3.人事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出1名候选人,报校学术委员会、校长、校党委审核。
4.经学校审核推荐的候选人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在线填报申报资料(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在学校完成推荐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推荐书》(带水印),按要求签名及加盖公章。
5.推荐公文、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等纸质材料以学校公函形式于9月11日前报送到省教育厅。
四、联系人及电话: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与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林磊,0743-2821050。邮箱:jsujsb@126.com。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附件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湘教通〔2023〕251号)
吉首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