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首大学教书育人楷模
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66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第39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3年度“吉首大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为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工作的组织
学校设立“吉首大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组委会。由校长黎奇升任组委会主任,党委委员副校长王艳任组委会副主任,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处长李建锋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吉首大学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到学校,参与“吉首大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人选推选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校级人选不固定名额,但每年推选校级人选最多不超过10人,学校将在教师节之际予以表彰。
四、推选流程
1.各单位积极发动,优中选优推荐候选人,于2023年6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408室)。
2.组委会组建推选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根据评议情况和无记名投票结果,推选确定“吉首大学教书育人楷模”人选。
3.从校级“教书育人楷模”人选中择优推荐“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到湖南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
五、推选要求
1.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涉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3.要倾斜支持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教师以及助力乡村振兴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典型,注重推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等岗位上的教师。
4.推荐人选材料及推荐报告请于2023年6月7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1。
联系人:林磊;联系电话:0743-2821050;联系地址:吉首大学人事处408室;电子邮箱:jsujsb@126.com。
附件:
1.推荐人选材料报送须知
2. 2023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 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 2023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5.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66号)
吉首大学人事处
2 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