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里要求,现将湖南省教育工委《转发关于推选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文件要求和条件做好各类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人选上交材料:
1.《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表》(附件2):纸质件一式五份;
2.《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件一份,同时发送电子件。
3.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纸质件一式五份。
(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推荐人选上交材料:
1.《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3):纸质件一式五份;
2.《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名单汇总表》(附件6):纸质件一份,同时发送电子件。
3.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纸质件一式五份;
(三)“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上交材料:
1.《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4):纸质件一式五份;
2.《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件一份,同时发送电子件。
3.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纸质件一式五份;
因时间紧,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8日下午17:30点前报到人事处4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dszk@126.com。联系人:林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转发关于推选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