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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工委《转发关于推选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省里要求,现将湖南省教育工委《转发关于推选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文件要求和条件做好各类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人选上交材料:

1.《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表》(附件2):纸质件一式五份;

2.《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件一份,同时发送电子件。

3.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纸质件一式五份。

(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推荐人选上交材料

1.《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3):纸质件一式五份;

2.《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名单汇总表》(附件6):纸质件一份,同时发送电子件。

3.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纸质件一式五份;

(三)“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上交材料:

1.《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4):纸质件一式五份;

2.《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件一份,同时发送电子件。

3.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纸质件一式五份;

因时间紧,各单位请于2022128日下午1730点前报到人事处4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dszk@126.com。联系人:林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转发关于推选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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