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6号)、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州人社发〔2022〕13号)和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张家界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张人社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同意,对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740元/月;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从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请各用工单位严格执行。
人事处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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