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人物志(1978-2015)〉编纂工作方案(试行)》(湘教通〔2016〕363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人物志(1978-2015)〉材料收集与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大发〔2016〕5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教育人物志(1978-2015)入志人物材料撰写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 定位准确。凡入志人物必须严格按照收录标准,针对主要依据,分别准确地列入教育人物传、教育人物简介、教育人物表、教育人物录,不可错录、漏录和偏录。
(二) 史料真实。凡入志人物的行政级别、奖励级别、荣誉级别,必须依据相关文件、获奖证书证件证章证物,确保真实可靠,不得有误。
(三) 只叙不议。对入志人物的行政级别、奖项级别、荣誉级别,如实记述,不评议,不溢美,不隐恶,秉笔直书。
(四) 组织负责。编纂教育人物志属政府行为、组织行为,所有入志人物材料均须经所在单位审定,严把入志关、事实关。
二、字数要求
“教育人物简介”字符数控制在800以内;“教育人物表”字符数控制在300以内;“教育人物录”字符数控制在200以内。
三、内容格式(五部分)
根据入志条件和个人主要经历,取得的主要业绩、荣誉,主要的社会兼职等内容填写(内容中必须体现入志条件的相关信息)。
(一)人物基本信息
主要按以下顺序撰写: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到县不到区,如:湖南保靖县人或湖南长沙市人)、民族、学历/学位(学位须注明具体学科,如:理学博士)、职称、担任导师情况(非本校导师应注明****学校博士生导师,如:中南大学博士生导师)。
(二)主要工作经历、任职经历
主要指参加工作时间,副处及以上任职时间,(必须到月,如1989年9月起任****学院院长),三级、二级教授晋升时间(时间需明确到年,如:****年晋升二级教授)等。工作经历中必须明确到吉首大学工作的时间。
(三)主要业绩
主要指主持的厅级以上项目(需提供1项代表性项目名称)和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主要论文(需有1篇代表作刊物及论文名称)。项目、论文数量必须明确(如:18项、18篇)不能用虚数(如:18余项、19余篇)。
(四)主要荣誉称号
主要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时间需明确到年,如:****年获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五)主要社会影响
主要指地州市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时间需明确到年或届别,如:****年任湘西州党代会代表),兼任职务主要指省级以上学会任秘书长以上职务(时间需明确到年或届别,如:兼任**届湖南省****协会副主席),每项限填1个主要职务。
四、其他
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6月30日)内将本单位入志人物花名册和撰写的人物材料审核汇总后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本发送至师资科邮箱,邮箱地址:jdszk@126.com。
附件:1、人物表模板
2、人物录模板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