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从教三十年教师”
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学校将对从教三十年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现就“从教三十年教师”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截至2018年9月10日累计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十年的教师(含双肩挑),其中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2、时间计算:自从事教学工作之日算起,中途没有从事教学工作的年份不计算入内;由其他学校调入的,其在原学校教学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3、已表彰奖励过的教职工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在做好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相关教师及时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从教三十年教师”人选申报表》(见附件):
吉首校区各单位统一将申报表纸质版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张家界校区各单位只需将申报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何永华老师OA邮箱即可。
三、申报截止时间:9月4日上午12:00前。
四、咨询电话:0743-2198013;联系人:何老师。
附件:《“从教三十年教师”人选申报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18年8月30日
附件
“从教三十年教师”人选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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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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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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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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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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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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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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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学工作累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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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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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校人事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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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