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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2015、2016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发布时间:2018-09-13 浏览次数:

吉 首 大 学 人 事 处


吉大人通〔20189

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20152016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56号)《关于公布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209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66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学校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20152016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

(一)验收检查内容

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二)验收检查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

2.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由学校审核确认。

3.培养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831日。

4.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5. 个人总结材料和业绩材料应依序装订成册,其中业绩材料中有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著作原件另附。

二、20152016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内容

2015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期为20161月至201712月;2016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期为2017112月。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二)所需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2.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考核年度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反映培养对象考核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1231日。

三、电子材料报送

   1.为加强学术梯队人才信息化管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参加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的个人材料均要进行网上报送(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人员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请与人事处师资科黄云凯老师处联系查询)。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

2. 参加验收检查、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应按要求分别填写培养对象申报表相关规定材料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其中《一览表》由个人填写,人事部门统一上传。

3. 个人电子材料应于10824: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四、请各单位于921日上午1200以前将参加验收检查、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可发送到 jdszk@126.com  ,邮件名请注明为“×××学院(研究所、实验室)省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年度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

3、《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4、《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6、《湖南省普通高校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培养对象年度考核一览表》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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