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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7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工作安排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见湘人社函〔2018227号(附件1)。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每一层次可推荐1人;如某层次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推荐指标可用于其他层次;三个层次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3人。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个人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与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德才表现、成果业绩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2.学校审核和评审。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3.公示。对学校审定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材料要求

1.反映人选思想政治、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

2.《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2)。

3.《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一份(附件3,分层次填报),其中“主要工作业绩”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荣誉、业绩、论文专著、人才培养等有关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字。

4.各种证书、获奖、书籍、论文等附件材料的复印件1分,并装订成册,不超过40页。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已入选原“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层次的人选不在重复申报,入选二、三层次的人选,可往上一层次申报,也可越层次申报。

2.各学院需在申报人选上报的纸质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学院于201892617:00以前,将申报人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黄云凯,电话:2198017),并发送电子材料至jdsz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18919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7号)

附件2: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附件3: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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