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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1月工资发放异动事项的说明
各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现将11月份有关工资调整异动事项说明如下:
1、关于本月“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及“年薪制”工资发放的说明
根据《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从本月起对已入选“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同时按文件要求签订了聘任协议的教师兑现其“俊彦学者人才工程”薪酬待遇,并分两个月补发(2018.8-2018.10)期间的工资差额。
根据《吉首大学年薪制管理办法 (试行)》文件精神,从本月起对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办理了入校手续、档案已转入我校的新聘博士,兑现其年薪制待遇,并分两个月补发(2018.9-2018.10)期间的工资差额。
2、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说明
按照人社部发【2018】18号、湘人社发【2018】44号文件精神,经省社保审核划拨,从本月起对第一批原预发“基本退休费”、“调待工资”转省社保计发的退休人员,按省社保核算后的新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并补发从退休至2018年10月社保计发待遇差额。
吉首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一批预发转计发退休人员名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