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工资发放主要异动事项的
说 明
各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现将3月份有关工资调整主要异动事项说明如下:
1、调整并补发了在职及离休人员艰边津贴。根据人社部规【2018】1号文件精神,从本月起调整了在职及离休人员艰边地区津贴,并补发了2017.1.1-2019.02艰边津贴差额。具体调整标准为:
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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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准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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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标准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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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级至四级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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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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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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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五级至六级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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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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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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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七级至八级管理岗位
一级至二级技术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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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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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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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级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九级至十级管理岗位三级至
五级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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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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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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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了在职人员(含内退人员)2019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基数。其中,吉首校区因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本月工资中补扣了2019.1-2019.2个人缴费差额部分。张家界校区经与张家界市医保局、税务局衔接,张家界校区在职人员医保基数仍按2018年缴费基数不变,教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变。
3、调整了2019年度在职教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因国家工资标准调整,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从本月起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中“绩效工资”部分按湘人社发【2017】39号文件规定的基数测算,不再与学校校内岗位津贴挂钩,具体扣缴基数项目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护龄+护士提高部分+女职工卫生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工资。
4、调整了退休人员原独生子女奖励津贴标准。按照湘政发〔2014〕27 号文件,根据2014年退休教职工个人申请,原领取的一次性独生子女5000元奖励至本月冲抵40元后全部冲抵完毕,从下月起按文件规定标准即80元/月将随个人工资发放。
5、调整并补发了第三批俊彦学者人员年薪制工资。根据《吉首大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从本月起调整了第三批入选“俊彦学者人才工程”人员的年薪制工资、兑现了2018年度首次考核合格俊彦学者人员其95%年薪制工资(2018.8-2018.12年薪制差额部分已在年终绩效中发放),并补发了2019.01-2019.02工资差额部分。
吉首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