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
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2号)和《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发〔2019〕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湖南省芙蓉学者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要求:
1、各单位须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和学科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按照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科学设置“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聘期内应突破的重点领域和教学科研任务。
2、各单位设置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岗位要优先考虑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和我省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
3、芙蓉学者岗位必须依托一流建设学科、省级及以上重点教学科研平台或学校重点建设学科设岗,学校芙蓉学者候选人按岗推荐,每个岗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各二级单位每个岗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无适当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人选要求:
1、芙蓉学者推荐人选须符合《实施办法》和教育厅相关通知的要求;
2、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从省外、境外招聘芙蓉学者。
3、各单位推荐人选须不在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二条限制申报的范围内。(限制条款中“省级以上重大人才项目”“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的解释以教育厅文字说明为准,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与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2.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3.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后,上报有关材料至省教育厅。
四、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材料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填写和上传,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1.岗位设置申请表。由各单位根据学科设岗情况填报申请表。
2.推荐报告。包括学院推荐工作报告和候选人推荐报告。学院推荐工作报告,由学院党委就本院“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的推荐过程、遴选程序、具体结论和公示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候选人推荐报告,由学院党委逐一对所推荐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以及对引进人员的有关评估等形成书面意见。分别以学院党委公文的形式提交纸质材料1份。
3.推荐人选材料。候选人填写《“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纸质材料3份,A4规格双面打印不胶装,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按教育厅通知要求直接登录系统填报并打印正式申报材料。(附件材料待评审通过后直接上传或扫描整合为Word文档上传,并报送装订成册的纸质附件材料1份)
候选人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4.推荐人选汇总表。由学院填写,并提交纸质材料1份(盖学院公章)。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10日以前,将申报人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并发送电子材料至jdsz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2.待学校审议通过后,请各推荐候选人于2019年9月11日至20日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并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纸质版。
3、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要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人选推荐考察的首要项目,突出品德评价。
联系人:黄云凯,联系电话:0743-2198017。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3、2019年度“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申报相关表格及要求
人事处人才办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