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非教师岗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度其他(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及要求
1、岗位控制。省职改办以主管部门核准的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高、中、初级职称结构比例以及我校在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为依据,核准我校2019年度职称评审职数,学校须据此开展2019年度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职称评审职数,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副高岗位暂无职称评审职数,不予以推荐申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正高只限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两个系列(指标数各1个)。
2、各单位应成立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纸质文档报送校职改办),依据《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审工作方案》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原件、科研测评计分、公示表、评审表、参评材料的初审、签章及报送工作。
3、科技处、社科处、图书馆应成立职改材料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纸质文档报送校职改办),依据《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审工作方案》负责职称申报人员的科研测评计分、公示表、评审表、参评材料等的复审、签章,以及专著、论文、科研成果的查证工作,并提供查询证明。
4、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含),超过时间的材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
5、坚持对岗申报。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只限非教学岗位人员申报。
6、在职称推荐、评审过程中,凡发现职称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含“合著写成独著,增刊写成正刊或不标明,排名顺序不准确,论文课题级别不准确,项目经费不准确,承担课程及教学工作量不准确,教学质量评价等级或分数不准确,担任班主任和各种行政职务、社会团体职务不准确,学历学位及任职时间不准确,年度考核结果不准确”等) 的,一律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在校内通报,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申报人员填写的《公示表》与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8、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提交,此后不再受理各种材料的补充和更换。
9、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因单位通知不及时或申报人员个人原因而影响职称申报的由单位或个人负责。
二、材料的整理与报送
1、根据湖南省人社厅通知,本年度参评人员一律填报新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关栏目;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评审表中“个人承诺”栏目亲笔签名。
2、单位汇总报送材料的种类及要求
(1)《公示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入个人材料袋,一份统一报送校职改办。
(2)职称申报人员的《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一式二份,一份放入个人材料袋,一份统一报送校职改办。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一份)
(4)《参评人员科研水平、业绩计分表》(一份)
(5)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的职称申报人员的评审费。
以上所有表格均需提交电子档至校职改办
3、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
(1)参评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按附件中的《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社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执行;
(2)个人申报材料《公示表》、《评审表》中填写的内容,由所在单位职改工作小组逐项审核并签章(主要审核《公示表》、《评审表》和附件材料内容的吻合度),材料上交后由校职改办委托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统一审核并签章;
(3)个人申报所有材料《目录》中填写的内容,由所在单位职改工作小组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主要审核《目录》和附件材料内容的吻合度);
(4)个人申报所有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逐项审核签名并盖章(主要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材料上交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
(5)《继续教育登记证》、《聘任书》由各单位派专人到校职改办统一办理,申报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必须上交《继续教育登记证》原件,《参评资格审查材料》中留一张空白页以粘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由校职改办统一到省职改办办理);
(6)所有参评论文均需提供查重报告各一份,否则不纳入参评成果范围;
(7)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均需签订《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协议书》一式两份,申报者本人提交评审材料到人事处职改办时一并签订。
三、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所有材料于9月24日上午12:00前全部报送至人事处职改办,学校于9月24日下午召开推荐会,对所有材料进行推荐并公示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祝青 李芝萍
电话: 0743-2198011,15874317151
电子邮箱:7962046@qq.com
附件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4号)
附件2: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审工作方案
附件3:社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附件4: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附件5: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附件6: 湖南职称表格(2019年版)
吉首大学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