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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59号)和《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1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对象为学校聘任的教师职务人员和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教师资格申请者应符合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1)文件规定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2021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于4月15日至4月30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 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个人承诺书》按网站上的格式要求下载规定模板,申请人手写正楷签名后,再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

6、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网报系统中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工作单位”栏目时,应填写吉首大学,同时用括号注明附属医院的名称。

(二)现场确认

1、申请人须需提交的材料:

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身份证的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拟聘任教师职务的相关证明:聘任合同(在岗位及职责的位置必须注明“专任教师”、“辅导员”或含“教学”字样的其他岗位名称;含“教学”字样的其他岗位须提供近两年内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两个学期课表)

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提供《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者《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交《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须粘贴近期二寸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底版相同);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须提供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者持《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师资科领取或下载套印)到校区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湘西州人民医院、湘西州民族中医院、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或张家界市中医院)出具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费由个人承担(须粘贴近期二寸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底版相同);

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应与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底版相同,背面请用铅笔标注姓名),照片请粘贴在《照片粘贴卡》上(适当粘住即可,不必全部粘住);

委托学校人事处代为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委托书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均应依序装订成册(材料封面模版见附件2)。

2、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①-③纸质档加盖单位公章)

①《面试、试讲测评工作方案》(纸质档一份);

②《面试、试讲测试专家组成员名单》(纸质档一份);

③《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④《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和登记表》(每位测试对象一套)。

(三)专家审查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湖南省教育厅核准。

四、具体事宜及注意事项

        1、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提交资料里新增加了“拟聘任教师职务的相关证明”和“委托书”。

        2、《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思想品德鉴定表》、《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面试、试讲测试专家组成员名单》、《照片粘贴卡》、《教师资格认定委托书》等表格可下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和文件”(见附件2)压缩包解压使用,均可复印。

        3、《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等均应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4、相关表格中涉及教师资格种类的栏目均应填写“高等学校教师”

5、各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由审核人签字盖学院公章(认定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6、各学院成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测评专家组,成员由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5-7名教师组成。测评专家组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文件规定的测试办法和标准组织面试、试讲,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给定测试评分,提出审查意见。《面试、试讲测评工作方案》、《面试、试讲测试专家组成员名单》各学院只提交一份,《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和登记表》每位测试对象一份。

7、委托高校面试、试讲工作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8、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填写的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的学科一致。

五、现场确认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各二级单位将材料收齐后于4月26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2、报送地点:吉首大学人事处师资科(408室 )

3、联 系 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743—8239562

4、电子邮箱:jdszk@126.com

 

 

附件:

附件1.《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及目录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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