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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研究系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社科院有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校2021年度研究系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校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高中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目前我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为依据,确定研究系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职称1个参评职数、中级职称5个参评职数。
2.申报参评研究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所在的专业技术岗位及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申报,工作岗位、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必须对应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系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只限非教学岗位人员申报。
3.研究系列(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实行代表性成果评审制。申报对象应选定最能体现本人水平和业绩的五项代表性成果(比如论文、著作、发明专利、转让成果、作品或获奖、课题等),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其他成果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4.凡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未签署服务协议的申报人员学校不受理申报。
5. 申报人员评审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齐后由学校统一上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二、材料的整理与报送要求
1.根据湖南省人社厅通知,本年度参评人员一律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关栏目;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评审表中“个人承诺”栏目亲笔签名;“分支专业”根据《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请参评人员仔细核对,按照新的专业要求填报。
2.单位汇总报送材料的种类及要求
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推荐审核、评审费收缴、相关材料报送等工作,涉及到表格的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档至校职改办,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公示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入个人材料袋,一份统一报送校职改办。
(2)职称申报人员的《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一式二份,一份放入个人材料袋,一份统一报送校职改办。
(3)《湖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一份),《吉首大学2021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一份)。
3.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
(1)参评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按《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2)个人申报材料《公示表》、《评审表》中填写的内容,由所在单位职改工作小组逐项审核并签章(主要审核《公示表》、《评审表》和附件材料内容的吻合度),材料上交后由校职改办委托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统一审核并签章;
(3)个人申报所有材料《目录》中填写的内容,由所在单位职改工作小组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主要审核《目录》和附件材料内容的吻合度);
(4)个人申报所有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逐项审核签名并盖章(主要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材料上交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
(5)《继续教育登记证》、《聘任书》由各单位派专人到校职改办统一办理;
(6)所有参评论文均需提供查重报告各一份,否则不纳入参评成果范围。
(7)各类申报材料必须做到文字描述严谨、数据准确、真实有效,在申报材料公示、评审、推荐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相关违纪规定处理。
(8)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提交,此后不再受理各种材料的补充和更换。材料的有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含),超过时间的材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
三、推荐评审流程
人事处发布通知→用人单位接收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开展政治把关、师德审核→用人单位职称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核→申请人材料公示→人事处组织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履职情况等内容→学校第一轮公示→学校纪委抽取校内职称评审专家名单→人事处组织校内职称评审专家组评议→学校公示参评人员名单→参评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学校公示上级主管部门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四、其他
1.各单位应成立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师德师风考核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纸质文档报送校职改办),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申报材料原件、公示表、评审表、参评材料的初审、签章及报送工作。
2.科技处、社科处、图书馆应成立职改材料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纸质文档报送校职改办),负责职称申报人员的公示表、评审表、参评材料等的复审、签章,以及专著、论文、科研成果的查证工作,并提供查询证明。
3.所有材料、评审费于9月17日上午12:00前由相关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至人事处职改办。各单位及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因单位通知不及时或申报人员个人原因而影响职称申报的由单位或个人负责。联系人:祝青 闫华;电话: 0743-2821050,电子邮箱:yanhua2015@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7 号)
附件2:《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科发〔2021〕86号)
附件3:《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自科职改〔2021〕3号)
附件4: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5: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
附件6:职称申报评审表格(2020年版)
吉首大学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