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下半年二级单位返聘人员和研究生“三助”人员用工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编制外人员劳动用工的管理,根据《吉首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和《吉首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各单位申报的2021年下半年返聘人员及学生“三助”用工计划,经10月8日学校研究审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用工计划及聘期
1、2021年下半年全校返聘用工计划、学生“三助”用工计划,明细表详见附件1、2,实际聘任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聘期为本学期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
二、上岗聘用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审定的用工计划,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招聘并完成聘用手续。
2、为避免劳动纠纷,防范学校用工风险,严禁超计划聘用或违规提前聘用。已擅自提前聘用的人员,提前工作期间各项待遇由各用工单位自行解决,由此造成不良影响出现的劳动纠纷或劳动诉讼的由用工单位自行负责处理,学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人责任。
3、“三助”人员的聘用原则上只能聘用学校在读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且能完成学校研究生助管岗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任务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4、返聘及学生三助人员的聘用须采取回避用人制度。各单位不能聘用与单位领导有直系亲属关系或三代以类旁系亲属关系的退休人员、单位领导已遴选为学校研究生导师的,不得聘请自己带的研究生学生在本单位从事学生助管工作。
三、日常管理及考核
1、各二级单位完成聘用后,应按要求做好返聘、学生“三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工作,按月报送返聘、“三助”人员劳动考勤。
2、日常考勤和聘请考核结果将作为月工资发放及续聘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报送的材料如下:
返聘:
1、《吉首大学返聘人员返聘协议书》,一式三份;
三助:
1、《吉首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一式四份;
2、《吉首大学研究生助管信息汇总表》,一式两份;
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0月18日前交至人事处办公室404室;电子版发送至王琦璐老师OA邮箱。
联系人:王琦璐 联系电话:0743-2821027
人事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