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安全与健康,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校发[20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决定,同意按年初学校财务预算实施2021年度劳保补贴及劳动防护用品申报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认定及发放标准
教学单位的岗位认定及发放标准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下发的文件为准,校部其他单位岗位的认定及发放标准以学校资产管理处、张家界校区后勤与保卫处按程序申报审批的为准。
二、申报材料汇总审批
1、吉首校区:教学单位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初审汇总,校部其它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初审汇总,后勤实体由产业管理处初审汇总。
2、张家界校区:教学单位由校区教研办初审汇总,其它单位由校区后勤与保卫处初审汇总。
三、材料上交时间要求
各单位申报材料须于2021年10月25日前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汇总。
附件:吉首大学劳保补贴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申报表
人事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