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2024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就吉首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D01-D22岗位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逾期未完成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为做好吉首大学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D01-D08岗: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创业园四楼306-1;
D10-D22岗: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创业园四楼306-2;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8月23日14:30-20:00
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提交要求及流程:
(一)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需审核的材料:
1.本人手写签名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上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
2.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1张(背面备注姓名、岗位代码);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可体现既往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的工作经历证明(或注明工作起止时间的离职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证明材料(落款时间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8.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教学、科研、学术水平、奖励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0.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1.材料装袋要求:请考生自备2个文件袋及2个标签纸。文件袋贴标签纸,标注姓名和岗位(按照下图所示)。文件袋1装9号材料(并按附件1《专任教师业绩情况模版》汇总 );文件袋2装其他材料。资格复审完成后,所有须交审核工作人员的材料,请按顺序装入文件袋(材料3、4、8、9原件由应聘人员带回,复印件交审核工作人员;材料1、2、5、6、7、10原件交审核工作人员)。
(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流程:
1.应聘人员到相应组别地点签到;
2.填写《吉首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现场确认清单》,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3.审核通过则应聘人员和审核人员均在清单上签字确认,随后应聘人员离场;
4.如应聘人员资料不完整,必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补充提交给原审核人员。
(三)审核依据:
1.年龄审核
(1)30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35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审核
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3.工作经历审核
(1)对年龄放宽至35岁的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审核依据为单位工作证明(含有工作起止时间的离职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
4.专业方向审核
(1)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2)以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定目录为基准;以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参考,若没有毕业证书看是否有学信网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均不认可);
(3)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考生本人提供原毕业学校研究院或学院开具专业培养方向与招聘岗位所需方向一致的证明,并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加盖原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原则上应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考生本人的签名与手印)。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提交材料不全、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5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咨询电话:0743-2821033(吉首大学人事处)
吉首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小组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专任教师业绩情况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