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首大学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经个人报名,学院初审,学校公开招聘审核小组复核,现将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吉首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0743-8564814)或吉首大学人事处(0743-2821033)反映。
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刘芬、陈博伟。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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