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精神,充分保障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热爱高校科研管理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做好科研项目实施工作;
(二)协助办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决算等工作;
(三)协助办理科研经费报销手续;
(四)协助做好科研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完成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请于8月5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材料包括:《吉首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材料(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要求及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事处网站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科研助理是临时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期限进行。
咨询电话: 0743-8563758(吉首大学科研处)
0743-8561069(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吉首大学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