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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精神,充分保障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热爱高校科研管理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做好科研项目实施工作

(二)协助办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决算等工作;

(三)协助办理科研经费报销手续;

(四)协助做好科研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完成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请于85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材料包括:《吉首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材料(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要求及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事处网站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科研助理是临时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期限进行。

咨询电话: 0743-8563758(吉首大学科研处)

0743-8561069(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吉首大学  

2023年7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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