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首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经个人报名,学院初审,学校公开招聘审核小组复核,田亚洋博士(报考化学化工学院A35岗位)和何再华博士(报考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A53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吉首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0743-8564814)或吉首大学人事处(0743-2821033)反映。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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