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关于2019年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含实验教学)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及试教、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吉首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含实验教学)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见附件1)和试教、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考、核减及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
因部分岗位无人报名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无人报名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采取了取消、核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的处理办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
各招聘学院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吉首校区资格复审在总理楼60117教室试教抽签时同步进行,张家界校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相关招聘学院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如推荐表无研究方向,还需提供该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
三、试教
1、试教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定于2019年6月26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试教原则上以板书形式进行,不用多媒体课件。
3、试教内容由招聘学院负责通知到应聘人员,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相关招聘学院组织实施,定于6月26-27日进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于考试前30分钟,凭身份证到规定地点报到,按抽签顺序参加试教。
2、因我校跨吉首和张家界两地办学,请应聘人员在安排行程前务必弄清楚招聘学院所属地区。
3、请各考生密切留意人事处网页有关考试的通知。面试的具体事宜,请联系各招聘学院办公室,试教及其他事宜请联系人事处何老师(0743-2198013)。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学校公开招聘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附件 1、《吉首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含实验教学)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吉首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开考岗位及取消、核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情况一览表》
3、《吉首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试教安排表》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