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吉首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0743-8564814)或吉首大学人事处(0743-8239513)反映。
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林 晓、吴秉承、董健生、李运通、刘昊斓、吴欣锐、程景华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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