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要求及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1年7月1日-7月7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的形式向我校人事处(0743-8239513)和监察专员办公室(0743-8564814)反映。
附拟聘人员名单:赵鑫、陈琳、鲁颖、袁佳敏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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