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科研人员(博士)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吉首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经个人报名,学院初审,学校公开招聘审核小组复核,报考化学化工学院A35岗位的李铭同志通过资格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吉首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0743-8564814)或吉首大学人事处(0743-2821033)反映。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