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工资标准调整政策,经学校研究同意,人事处已完成对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的审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说明如下:
1、在职人员(含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实行预发,待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工资标准调整正式实施时多退少补。
2、离退休人员(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按政策标准先行实施。
3、工资标准调整时间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人 事 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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