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政策制度

关于印发《吉首大学对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聘任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关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吉首大学对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聘任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关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版权所有:吉首大学人事处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2821055